女儿身患颅内恶性肿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而本应是其最坚强后盾的父母,却双双闹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9月18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令人唏嘘的离婚纠纷案的判决结果。法院最终以“未妥善解决身患重疾的未成年子女治疗问题”为由,驳回了夫妻二人的离婚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
据了解,原告李某与被告贺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去年2月,其次女不幸被确诊为颅内恶性肿瘤,至今仍在接受治疗。
今年3月,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虽然夫妻双方都表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于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以及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本案存在特殊情况。其婚生次女身患重疾,正遭受着巨大的病痛折磨,此时最需要的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关爱、支持和全力的救治。
法院指出,在此艰难时刻,夫妻双方本应搁置争议,将全部精力都聚焦于孩子的治疗上。若此时贸然准予他们离婚并分割财产,不仅可能使本就紧张的救治资金被不当分配,更会给正在与病魔抗争的孩子,造成难以估量的心理冲击,极其不利于其病情的治疗与康复。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该案的裁判,突破了“双方同意离婚即准许离婚”的惯性思维,而是适用了“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核心原则。
法官强调,婚姻不仅是夫妻之间的私权关系,更承载着抚养子女、共克时艰的社会伦理责任。通过暂缓离婚,法院旨在引导夫妻双方摒弃个人纷争,以协作的方式共同守护患病孩子的生存希望。这一判决,既守护了个体权利,更倡导了责任担当与伦理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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